亲爱的毕业生党员同志:
你好!首先衷心祝贺你顺利完成学业,告别短暂而缤纷的大学生活,扬起新的航帆!在你即将开启新的征程之际,我们想特别提醒你:作为一名党员,别忘了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为确保你的党员组织关系顺利接转,我们将有关注意事项介绍如下,请认真学习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要求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在全国党员系统网络客户端上集体办理,须党员本人在毕业生组织关系登记表上确认。党员在毕业前期登记组织关系转接信息,要如实上报,要在系统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由本人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注意:转往省内不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全国党员系统上转接即可,转往省外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特殊情况:省内转接时如对方单位强烈要求开具纸质介绍信的情况下,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定要交给用人单位的党组织,明确自己最后被编入哪一个党支部,主动向党支部报到,相关个人信息要录入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并注意督促接收方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单反馈给学院,或由党员本人邮寄(传真)给学院。至此,组织关系接转程序才算全部完成。
二、明确组织关系转移单位的党组织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须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若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逐级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请注意:毕业生党员必须与当地人才市场沟通过后,经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的许可,方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郑州人才市场目前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
(三)报考校内专升本的党员,考取本学院的不需转组织关系,考取校内其它学院的,须通过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到所考取的学院。报考校外研究生、专升本的党员,录取结果出来的转往录取学校的党委。结果未出来的参照“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办理接转手续。
三、党员档案与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关系
党员档案由学院相关单位统一封装。如需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携带并前往相关党组织办理。
四、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遗失怎么办
若因毕业生党员个人缺乏党员意识、无组织纪律、麻痹大意、不以为是、登记转出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全国系统及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按时正常接转,学院原则上不再为其重开介绍信和系统修改信息。
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就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在对方单位要求开具纸质介绍信的情况下,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指定的党组织接转,须持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最后开具介绍信的有关部门重开。若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慎丢失,须请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未收到介绍信的书面证明,并在原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到最后开具介绍信的有关部门重开。
介绍信开出6个月以内,确需补办的,须到原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具证明,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到院党委组织部补办。介绍信开出6个月以后,党组织不再予以办理。注:在接转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学院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371-85303010或拨打全国党员服务热线(区号+12371)进行咨询。
最后祝即将毕业的全体学生党员工作顺利,前程似锦!
中共郑州工商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