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日月开新元,天地又一春。值此新学期开学之际,中共郑州工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谨向你们和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与祝福!
岁月不居,天道酬勤。自2018年学校成立了中共郑州工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来,校纪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以求真务实、崇尚干事的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障了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学校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旧岁已展千重锦,新年再进百尺杆。”新的学期,校纪委将进一步加强维护广大同学的切身权益,对于侵害同学们自身权益的行为,我们将全力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为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我们,使自身的权益得到切实地维护,现通过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例向大家告知我们的工作职责:
一、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监督。执行上级组织的政策和决议,监督检查全校师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做好服务工作。
(二)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的教育,增强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三)受理师生来信来访,掌握了解信访情况,按照职责权限进行初步调查核实,视其情节情况,逐级处理,维护师生的权利。
(四)监督师德师风建设、调查处理师生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
(五)掌握学校工作人员,党风党纪、政风行风、廉政现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或警示及处理。
二、案例介绍
(一)案例一:原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员刘某,2009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5月10日入党。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间,刘某利用工作之便虚报工读生工资,违规领取人民币23325.3元并占为己有。后经纪委查实,给予刘某开除处分,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案例二:原工学院辅导员杨某,从2016年11月起,陆续接受学生送的一些手套、口红、平板电脑保护套、项链、手机等价值不等的物品,同时还收受学生发放的红包。从开始的被动接受慢慢演变成后来的主动索要。后经纪委查实,给予杨某开除处分,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案例三:原工学院辅导员李某,利用辅导员身份,违反学校规定,私自制定一些不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利用各种理由对学生实施罚款,后经纪委查实,给予开除处分。
三、联系方式
纪委QQ:3294065538 纪委信箱:zzgsxyjw@163.com
保障合法权益,打造清风校园,我们共同努力!!!
最后,衷心祝愿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业进步、家庭幸福、阖家欢乐!
中共郑州工商学院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