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党员拟发展对象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04  作者:[db:作者] 来源: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量:698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完成我校2020年下半年党员拟发展对象预审答辩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结合校党委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部署

1.预审答辩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员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推动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2.各党总支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团总支书记、组织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成立预审答辩委员会,统筹各学院党员拟发展对象预审答辩工作。

3.各党总支拟定2020年下半年党员拟发展对象预审答辩工作方案,预审答辩安排表于2020年11月4日下班前发送至组织科陈荟宇老师OA邮箱。

二、预审答辩时间

2020年 11月4日——11月16日

三、预审答辩方式

各学院分别组织参加答辩人员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线下答辩,提前预约教室并向党委组织部备案,面试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如遇特殊情况可采用钉钉视频会议、钉钉直播等线上方式进行,以线上方式组织答辩的,需先向组织部报备,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预审答辩对象

郑州工商学院2020年下半年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党员发展对象(各总支将党员拟发展对象名单列入工作方案附件)。

五、预审答辩要求

1.着装要求:统一着正装或深色长衣长裤。

2.时间要求:各党总支在既定时间内自行安排发展对象进行答辩,要求各发展对象提前15分钟到场,并做好点名考勤工作。

六、答辩程序

(一)自我介绍环节

参加预审答辩对象进行自我介绍。主要内容应包含姓名、班级、入党动机和态度、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重点陈述本人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时间控制在1-3分钟左右)

(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环节

答辩委员会成员根据所列提纲进行提问(问题应在5个以上),参加预审答辩对象对所提问题进行回答。(时间控制在5-10分钟左右)

(三)评议环节

答辩工作小组根据拟发展对象的答辩情况给予相应的评价意见并填写党员发展对象预审答辩评分表。

(四)成绩评定

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工作小组评分评定答辩成绩,成绩结果另行公布。

七、答辩注意事项

1.坚持政治上高标准,保证真实、公开、完整、全程可记录,答辩的对象逐个进场,独立进行答辩。

2.答辩过程中禁止从事与答辩无关的行为,答辩期间所有人的通讯设备保持静音状态。

3.答辩对象需签订诚信答辩承诺书,如发现答辩对象有作弊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答辩记录于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整理总支留存。

5.答辩合格名单于2020年11月16日下班前发送至组织科陈荟宇老师OA邮箱。

 

            中共郑州工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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