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3-02-27  作者: 来源:党委组织部  浏览量:4091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发展对象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定于3月2日到3月24日举办2023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3月2日-3月24日。

二、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

三、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班以线下集中培训为主,通过专题讲座、讨论交流、撰写心得等方式进行培训,并通过网络平台自学、志愿服务等方式,强化培训成效。

四、培训报名

1.各党总支要认真做好学员推荐工作,坚持党员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把质量关,将思想觉悟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强和真正追求思想进步,且已经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和近期准备发展的学生推荐到组织部参加集中培训。

2.上报名单时间:请各党总支于3月1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将参训学生名单和负责人名单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TBUzzb@163.com。

五、培训要求

1.严格审查。各党总支要严格把关,确定为发展对象培训学员的积极分子考察时间必须满一年,按照党员发展计划合理控制学生数量,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做好参训学生的基本信息审查,及时、准确报送培训名单,避免误报、漏报,对于尚未确定发展对象或不能坚持参加正常学习培训以及党性观念不强、入党动机不纯、积极性不高的同志,坚决不予推荐。

2.规范考勤。参训学生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专业课与党课冲突,可凭课表向党支部报备请假,不扣平时成绩,课后需做好自学。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提前申请,经党总支审批,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特色活动。对于迟到、早退等违反培训纪律的,视情况给予扣除平时成绩或取消培训资格处理;凡旷课一次或无故请假两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参训资格;凡有冒名顶替上课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取消其在校期间组织发展资格。各党总支要采取全过程监督、经常性抽查等多种方式,协助组织部做好学生管理。

3.公平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结课前每人需上交一份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心得,完成情况将计入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总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集中考试过程中,凡有抄袭、换卷、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成绩按零分计算,并给予通报批评,在校期间不再考虑其组织发展问题。

中共郑州工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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