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实现新飞跃,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论述,明确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青年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工作,同样面临着如何更好推进法治化的时代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总括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①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共青团作为党的青年工作的重要力量,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推进青年工作法治化进程,把宪法关于保障青少年全面发展的要求实施到位,不断筑牢保障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法治长城,团结引领广大青少年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助力实现民族复兴伟大梦想。
一、新时代青少年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保障事业提供了基本经验和重要启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宏大格局、深邃视野、远见卓识,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推动新时代青少年工作紧密融入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大幅提升,青少年法治保障事业实现全方位进步、取得历史性成就。
(一)党管青年原则指导下的青年发展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也是中国青年发展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的宪法保障更加健全,并在实践中全面落实到包括青年工作在内的各领域。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议、指导制定的我国第一个青年发展国家专项规划。《规划》首次明确提出党管青年原则,这是对马克思主义青年观的丰富与发展,是对中国青年运动实践探索的深刻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党管青年原则,以《规划》实施为牵动,把青年发展置于党治国理政战略全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动,青年发展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完善。2018年底,《规划》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正式建立;2021年底,全国省、市、县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全覆盖;17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年度全体会议,省、市、县级联席会议应开尽开,机制运转效能逐步提升,党和政府赋予的“制度红利”持续显现。
(二)青少年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自信更为坚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一系列重大关系,破除了很长一段时期以来人们对西方法治理论的迷信崇拜,澄清了我国法治建设中的思想迷区、认识误区、理论盲区,从根本上树立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自信。广大青少年把新时代十年来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作为最鲜活的教科书,主动通过历史对比、国际比较、社会观察等方式,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亲身实践、亲身感悟中尊崇法治、信仰法律,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素养持续提升,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显著提升。广大青少年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深刻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历史底蕴,深刻体悟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念更加坚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更加坚定。
(三)促进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法律规范不断健全。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青少年始终是最大的受益群体之一。新时代十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善,一系列关系青少年成长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青少年全面发展的法治网络愈发紧密、保障愈发坚实。宪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水平稳步提高,宪法赋予青年的发展权利得到了更有力维护。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赋予了青年更加丰富的民事权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职业教育法等制定修订,进一步优化了保障青少年受教育权的法治环境;就业促进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体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时俱进,更加充分保障了青少年各领域发展权益;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修订实施,共同构建了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屏障。
(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治实施更加有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近年来,受益于法律体系不断健全、相关部门高度关注、全社会守法意识持续增强,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各项法律逐渐“长了牙齿”、实施更加有力。最高法、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多部委围绕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一站式”询问、司法救助等领域出台一系列制度,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发力,《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启动编制,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不断壮大,多维度、多层次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体系加快完善。“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扩面增效,2481家命名单位积极发挥作用,有力拓展了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基层阵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工作持续深化,2019年以来累计为150多万人次青少年提供法律、心理等咨询服务,及时介入1.6万件典型个案,有效回应和解决了青少年关心关注的权益诉求。
新时代十年是青少年法治保障事业发展速度最快、取得成果最丰硕的时期,最关键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回顾这十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我们在实践中积淀形成了许多宝贵经验和重要启示,其中最基本的就是必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谋划推进青少年法治保障事业。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深刻变化,积极回应青少年追求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用法治来保障和实现新时代青少年日益丰富的发展权益。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念与信心,积极探索以法治方式促进青少年成长发展的中国智慧、中国实践。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青少年发展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不断补齐青少年法治保障工作短板弱项。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想青年之所想、急青年之所急,聚焦青少年成长发展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从法律层面思考对策,从法治角度研究办法。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深刻认识青少年法治保障工作的系统性、复杂性,充分依托党赋予的资源和渠道,协同各方、凝聚合力。必须坚持胸怀天下,积极学习借鉴各国促进青少年发展的法治建设有益成果,生动宣传中国青少年法治保障事业的成就与经验,共同打造更加友好的青少年成长法治环境。
二、深刻把握青少年发展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健全完善新时代青少年法治保障体系
青年人是全社会最富有活力、最具有创造性的群体,青年发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随着经济社会深刻变革,青少年思想意识更加多样多变,成长压力日益增多增大,发展需求不断分层分化,青少年发展事业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应对一系列接踵而至的新问题新挑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始终聚焦青少年发展中的典型问题和突出矛盾,不断织密织牢青少年法治保护网络,为新时代青少年发展事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分析青少年思想意识新特点,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时代新人。当代青少年出生于改革开放之后,成长于市场经济大潮之中,权利意识、规则意识不断增强;成长于社会网络化、经济全球化环境之中,思想观念容易受到包括西方法治和意识形态在内的社会思潮交流交融交锋的深刻影响;成长于城镇化快速推进、陌生人社会特征日益明显的时代之中,传统道德的约束力趋弱,迫切要求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治素养。我们要紧扣新时代青少年思想意识新特点,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青少年,促进法治成为广大青少年的思想共识和基本准则。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优势,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仪式性、感染力强的集体活动,灵活开展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着力强化青少年尊法意识。突出共青团网络化、社会化传播优势,用好“青年大学习”“红领巾爱学习”等成熟渠道,线上线下融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学法自觉。引导青少年从遵守交通规则、制止餐饮浪费、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身边小事做起,在实践中提高规则意识、法治意识,着力培养青少年守法习惯。动员青年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参与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法治实践,着力提升青年用法能力。
(二)积极回应青少年成长发展新要求,运用法治方式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当代青少年是幸福的一代,成长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好时期,成长发展的物质条件极大改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更加强烈,发展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特征。同时也要看到,当代青年是有压力的一代,在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条件下,需要在较短时间内承受来自多方面的压力考验。我们要顺应青少年成长发展新趋势、新特点,综合运用政策和法律手段,有效回应青少年在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等领域难题。纵深实施《规划》,发挥各级人大政协渠道效能,持续推动出台促进青少年发展的政策举措。要充分发挥党的政策对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作用,总结提炼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制定实施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动青年发展领域专项立法。深入推动青少年领域法律法规落地见效,持续丰富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体系,运用法律为政策实施“赋能”“加力”,更好发挥法律对党的政策的固化和保障作用。
(三)充分关注青少年权益维护新问题,依法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时代在变,社会在变,青少年发展的环境日新月异。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所上升,家庭监护缺位问题相对突出,青少年网络信息保护问题日益凸显,校园欺凌、校园安全治理等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青少年权益维护依然任重道远。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的“六大保护”体系,进一步推动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履行责任,逐步建立各有侧重、交叉融合的协同工作格局。用好中央和地方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机制,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力度,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职能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凝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力量,积极培育专业的青少年社工、志愿者等队伍,广泛联系积极性强、影响力大的专业社会组织,推动服务热线等资源平台优化共享、转介顺畅。
(四)深刻把握青少年保护国际新趋势,不断提升中国青少年法治保障事业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也是世界的未来。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2018年,联合国发布《青年2030:联合国青年战略》,为全世界青年勾勒出系统的发展蓝图。俄罗斯、德国、日本、韩国、巴西等26个国家在青年领域专门立法,法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墨西哥等国家设立青年发展专项规划……各国政府立足实际、着眼未来,既在国家战略层面谋划青少年发展、又在国家法律层面保障青少年权益,既对青少年给予普遍性发展保护、又对相对弱势的群体给予特殊保护,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2021年底,首个由中国研究机构编制的《国际青年发展指数报告2021》发布;2022年4月,新中国第一部关于青年的白皮书《新时代的中国青年》发布;2022年7月,首次由中国青年组织发起的世界青年发展论坛成功举办。要进一步挖掘丰富研究成果、拓展深化项目载体,引领青年优先发展国际倡议,讲好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更好向全世界展现中国青少年发展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保障的国际话语权。
三、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共青团工作与建设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共青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始终成为”的重要要求,就必须坚持固青少年发展之根本、稳青少年发展之预期、利青少年发展之长远,必须坚持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以更加规范、更高质量的工作推动青少年成长发展,当好青年遵纪守法引路人、青年成长发展守护人、青年合法权益代言人,不断提升共青团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贡献度。
(一)在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环节积极参与、发挥作用。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共青团必须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团结引领广大青年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进程,运用法治思维促进青年发展、维护青年权益。要代表青少年参与科学立法,加强与立法机关的沟通,积极参与同青少年发展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工作,努力推动立法有效回应和保障青少年在时代发展进步中产生的高质量发展需求。要协调推动严格执法,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统筹用好机制化渠道和社会化方式,及时发现、合理反映、有效解决损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问题现象。要发挥优势支持公正司法,加强与司法部门协同配合,加大青少年司法社工和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不断完善青少年领域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要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尊法守法,认真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青少年普法大赛等项目载体,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时代性、科学性、实效性。
(二)不断提升共青团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作为一个结构多元、成员众多、流动性较大的全国性组织,共青团要切实承担起为党育人的根本职责,就必须建立严谨的工作标准、规范的工作流程,努力实现新时代共青团的现代化转型。要主动嵌入国家治理机制,用好与各级人大、政协、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安排,更好发挥各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效能,加快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共青团协调、社会协同的青年工作格局。要规范实施工作项目,着力提升项目实施的制度稳定性、操作规范性、考核可及性,及时将实践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青少年的获得感和认可度。要加强全面系统谋划,在推动《规划》纵深实施的框架下,准确把握好青年发展与国家发展、服务青年发展与服务中心大局等辩证关系,深化重大问题的理论研究,系统谋划共青团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
(三)全面加强共青团规章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②。共青团必须牢牢依靠法治化、制度化手段,着力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努力成为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的先进组织。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团章为基本依据,坚持整体设计与急用先行相结合,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务实管用的原则,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及时根据基层实际对已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持续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团干部、团员、团组织的团内规章制度体系。要狠抓制度执行,有针对性地强化各级团干部的制度意识、规矩意识,督促推动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带头执行制度、维护制度权威,严格做到有章必循、有规必依。对违反制度的组织和个人及时给予处理,切实杜绝“破窗效应”“法不责众”,努力树立团内规章制度的公信力。
(四)团干部要当好遵纪守法的青年表率。团干部是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骨干力量。共青团法治化建设的水平,首先体现为团干部遵纪守法的水平。各级团干部必须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高扬理想主义的精神气质,争当遵纪守法的青年表率。要严格纪律要求,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遵守共青团中央印发的《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加快探索构建一套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纪律工作载体,帮助团干部在自我革命中磨砺出澄明心境、淬炼出茁壮心力,让人迎面就能感受到年轻干部应有的清澈和纯粹。要带头学习宣传遵守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施,紧密结合密切联系青年制度,面向大中小学生、青年工人、青年农民、社会领域青年等群体开展分层分类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解读阐释,引导广大青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① 习近平:《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载《人民日报》2022年12月20日,第1版。②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6页。
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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