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原创性理论成果
日期:2023-06-2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961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人民创建的新型政治文明形态,其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总书记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10月,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释。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个明确”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实践和发展,鲜明展示了我们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定立场,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也为世界其他国家探索发展符合自身实际的民主道路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八个能否”衡量标准,即“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创造性提出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一个关键、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评价尺度,即“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总书记还强调,“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应该由外部少数人指手画脚来评判”。这些重大论断,科学回答“民主之问”、廓清“民主迷思”,宣示了坚定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有力回击了一些西方国家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攻击和污蔑,增强了中国人民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自信和底气,坚定了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的“五个基本观点”。

一是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是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

四是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

五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五个基本观点”,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系统总结,丰富和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理论和实践内涵,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指明了目标方向和思路方法。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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