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 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日期:2024-12-0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831

腐败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重大部署,强调要“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必将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深刻认识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的重大意义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有着深远的战略考量。

这是我们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的科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管党治党宽松软、腐败存量比较大的情况,党中央以雷霆之势重拳出击,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一体推进“三不腐”,蕴含着“惩、治、防”相结合的辩证关系,凝结着我们党对腐败发生机理、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认识。不敢腐侧重惩治和威慑,让意欲腐败者心存畏惧、不敢越雷池半步。不能腐侧重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行使,防止权力的“任性”和失控。不想腐侧重教育和引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从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正是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反腐败斗争才实现了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提高觉悟源头治本的显著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信赖,厚植了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这是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应有之义。回顾百年历史,我们党总是在推动社会革命的同时,勇于推动自我革命,始终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敢于正视问题、克服缺点,勇于刮骨疗毒、去腐生肌,成为永远打不倒、压不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严于管党治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开辟新境界,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强保障。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宏伟蓝图,这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对推动党的自我革命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就是要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以自我革命的新气象引领社会革命取得新成就。

这是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必然要求。形势决定任务,也决定着工作的方针和方法。要清醒认识到,当前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反腐败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正因为如此,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进一步指出,“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这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通过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坚持从源头着力、向治本深化,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多措并举,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向着根本解决腐败问题的目标不断前进。

准确把握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的原则要求

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求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必须坚持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

以坚持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原则。我们党是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既有办大事、建伟业的巨大优势,也面临着治党治国的特殊难题。如果党中央不能实行坚强有力的集中统一领导,就会出现各自为政、自行其是的局面,那就什么事情也干不成。一体推进“三不腐”,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才能有力有效推进。必须坚持和完善党中央领导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要把反腐败斗争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贯通协同起来,发挥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打好总体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指针。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其精髓要义、实践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坚定立场方向,聚焦目标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以强化一体推进“三不腐”治理效能为重要目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不敢腐是前提,解决的是腐败成本问题,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条件;不能腐是关键,解决的是腐败机会问题,巩固不敢腐、不想腐的成果;不想腐是根本,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实现不敢腐、不能腐的升华。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必须坚持运用“全周期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使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推动“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实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效果。

认真落实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的重点举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着眼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抓好任务落实。

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以小切口推动了大变局,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事实表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风滋生掩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一体推进“三不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统筹推进纠“四风”和反腐败,紧盯风腐一体、风腐交织现象,既要坚持“由风查腐”,防止“以风盖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斩断由风及腐链条,又要坚持“以腐看风”,做到“由腐纠风”,通过点上的腐败问题查找和纠治面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升风腐同查同纠同治的综合效能。

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一些违纪违法分子贪腐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有的获取利益由现金、房产等传统财物逐渐扩大为股份、有偿服务等财产性利益,有的采取设立“影子公司”、由他人代持等方式隐居幕后,还有的通过“期权变现”实现退休后“延期兑付”,带来了发现线索难、准确定性难、精准取证难等问题。一体推进“三不腐”,必须注意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加大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甄别和查处力度。紧紧抓住权钱交易这个本质特征,深挖掩盖在民事、商业、投资等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紧盯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有针对性地集中整治,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深化和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司法、审计、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提高及时发现、有效处理的能力。借助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不断提升反腐败方式和手段科学化水平,真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廉者,政之本也。”清正廉洁是我们党的政治本色,也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反腐败既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要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一体推进“三不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抓实抓好。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深入挖掘廉洁文化资源,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汲取营养和智慧,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把廉洁要求贯穿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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